立委唱名3次不到喪失質詢權 藍委:法律沒規定才依慣例 沒有模糊空間

韓國瑜今(25)日下午3點30分召開黨團協商,國民黨由總召傅崐萁(左起)、洪孟楷、林思銘出席。(圖/取自中天新聞)

立法院3月15日舉行總質詢,但因爲院長韓國瑜唱名3次,數位民進黨立委未到,韓即宣佈散會,引發民進黨委員質疑。韓國瑜今(25)日下午3點30分召開黨團協商討論。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法律有規定者就依照法律,法律沒規定就依照慣例,哪有什麼模糊空間要回復質詢權?立法院如果這樣做,無法對全民交代。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今日在黨團協商時表示,這件事不是爭議事件,立法院開會程序依照議事規則,沒有模糊空間,怎麼還像是打混仗一樣?沒質詢到、點名過了,還可以說要回復質詢?新的國會應該要有新氣象。

林思銘指出,如果要更精進國會相關規定,民進黨認爲議事規則哪裡有不妥當的 可以提出修法啊?這幾年來運作的都很順暢,議事規則好像沒有大問題啊!

林思銘質疑,今天爲何要協商?都已經翻頁了,還要協商回覆質詢權?這幾位委員第一時間當下是重重打院長一拳,現在再跟院長說要回復質詢權,任何人都應該沒有辦法有此雅量。

林思銘直言,真相是什麼?全民都檢視,大家都知道,不用再一直講過去怎樣,還是要按照議事規則來走。

他強調,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8條有規定,歷年來一開始主席就宣佈,宣告事項就已經提了,經過3次唱名不到,就視爲放棄。法律很清楚,有規定者就依照法律,法律沒規定就依照慣例,更何況當天就已經宣告議事程序,哪有什麼模糊空間要回復質詢權?立法院如果這樣做,無法對全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