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黃牛專案黨產委員得標 文化部:打擊黃牛無關顏色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上午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表演及運動賽事黃牛票氾濫,相關單位取締、防範及執法成效」與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黃義書/攝影

立委葉元之今於立法院教委會質詢文化部,成立根本不需要成立的「黃牛檢舉及法律諮詢專案辦公室」,還由所長曾擔任黨產會委員的法律事務所得標。文化部迴應,黃牛案件法條需要專業檢視,相關採購、評選作業都可受公評,專家學者依廠商提供的法律專業服務進行評選,與廠商是否曾經擔任政府相關職務無關,「打擊黃牛無關顏色」。

葉元之在質詢時指出,文化部花1500萬預算做「黃牛票專案辦公室」,得標廠商「長慧法律事務所」還大喇喇地在網站提到跟謝長廷的關係,直接寫出「律師於大學時代就參加過謝長廷律師的新文化研習營,相當贊同謝長廷的理念」,所長袁秀慧過去也曾擔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絲毫不避諱與民進黨的關係。

葉元之質疑,文化部遇到黃牛票加價轉售相關業務,通常是直接收案與分案就轉給地方政府處理, 並不需要新設立一個「112年黃牛檢舉及法律諮詢專案辦公室」的標案,多做一個專案辦公室。尤其112年標案公告是800萬,但今年又新開一個期程1年半的相同標案,金額成長到1500萬,甚至標案都是用「最有利標」的限制性招標,而不是以底價取勝的最低價標。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則回覆,這個標案是針對現在黃牛案件的巡查、分案、案件樣態的分析以及法律意見的提供的功能,總共有18個月,尤其需要逐項檢視要花費很大人力。

文化部則在會後發佈聲明表示,「最有利標也是公開招標」,去年專案辦公室案經公開招標後,共有2家廠商投標,經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出得標廠商;至於今年採購案目前上網公告中,尚未進行評選,目前根本還未知有哪些廠商投標。

文化部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黃牛條款於去年2月提出修法,5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6月2日即生效施行。爲因應修正條文迅速上路,文化部及地方政府執行調查及裁罰有大量法律諮詢及解釋需求,因此,文化部於去年新法上路時,同步啓動辦理「112年黃牛檢舉及法律諮詢專案辦公室」採購案。

專案辦公室服務需求包括設計法令遵循流程、提供執法調查、查緝及裁罰遵循流程、各地方政府教育訓練、法律函釋建議、相關數據統計、檢舉電話接聽詢答、演唱會活動與網路各大售、讓票社團巡檢,以及提供最新黃牛態樣等。採購案於去年6月經公開招標,共有2家廠商投標,經專家學者組成採購評選委員會,依廠商服務建議書的完整性、可行性、執行能力進行評選後,由長慧法律事務所得標,履約期間爲10個月,決標金額爲790萬元。

因去年採購案將於今年5月25日屆期,因此,文化部自今年4月23日至5月13日,另行公開招標辦理「113 -114年黃牛檢舉及法律諮詢專案辦公室」採購案,履約期間規劃至明(114)年12月止,共19個月。得標廠商將持續協助文化部及地方政府,處理藝文表演票券黃牛防制相關業務及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

文化部強調,爲遏止黃牛橫行,黃牛條款在行政院、立法院、跨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下,快速完成修法並正式上路,法案上路後勢必面臨許多法律解釋、執法作爲及黃牛避法變形等情況。爲能持續發揮修法效果,文化部與跨部會、地方政府等持續合作,也藉由專案辦公室的法律專業及人力提供有力支持,相關採購及履約、作業過程公開透明、可受公評,期盼各界亦能多予提供有益的建議,共同爲維護藝文票券市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