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自辦重劃區弊案 法官沒收200億抵費地 地主要求歸還

中市黎明自辦重劃區弊案,法官沒收犯罪所得抵費地,地主要求歸還。(本報資料照片)

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弊案,前立委楊文欣等人被控以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透過虛增拆遷補償費及工程費等13億餘元,詐取近萬坪抵費地,二審判楊4年10月,維持一審沒收該抵費地。今天傳出地主要求法官要求被告吐錢、歸還地主土地;法界人士表示,地主權利受損,可向重劃會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

地主指控,法官沒收的抵費地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市值逾200億元,每名地主平均還可發還近千萬元土地,並質疑「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要求法官應該要求被告吐錢、把土地還給地主,此外,並引發該抵費地都在臺中市政府名下等質疑。

至於該抵費地目前狀況,臺中市府地政局澄清表示,目前該筆土地尚未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市府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後續依法辦理。

抵費地是提供用以折價抵付應負擔重劃費用及工程費用的未建築土地,法官認定弊案抵費地是犯罪所得而沒收。法界人士表示,地主因弊案而權利受損,可向重劃會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求償。

據瞭解,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在2008年覈定重劃計劃書,總面積約186公頃,土地所有權人約2500餘人,2011年間完成土地分配公告,2013年辦理土地點交,迄今已完成95%土地登記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