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陸關押案 民團要蔡英文到國會報告
▲李明哲妻子李淨瑜赴北京救夫但遭註銷臺胞證。(圖/記者翁嫆琄攝)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赴陸被關押,中國大陸至今不甩我方訴求,對此,民團14日要求,總統蔡英文應到國會報告說明,克盡憲法責任;同時,外交部應立即啓國際救援,並請陸委會和教育部說明並調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的助理李俊敏和其「財團法人領航基金會」是否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處理方式。
長期關係人權議題的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拘留27天,但案情仍不明。國臺辦日前證實,曾經由海協會授意民間團體「海峽兩岸交流服務中心」和李淨瑜連絡。對此,臺灣守護民主平臺提出6項訴求,要求政府立即處理。
民主平臺要求,蔡英文應到國會報告說明,本案不僅涉及兩岸關係也與國家安全有重要相關,蔡英文手握兩岸關係最高決策權,面對侵犯臺灣人權案件,不應黨國不分地於民進黨中常會發言之後再由民進黨發言人轉達,而應即主動向立法院徵求同意進行國情報告、立法院亦應儘速同意,或由立法院儘速決議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以克盡雙方之憲法義務。 同時,民主平臺認爲,外交部應即啓動國際救援,並請陸委會和教育部說明並調查李俊敏先生和「財團法人領航基金會」是否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處理方式,因李俊敏所屬的「海峽兩岸交流服務中心」正是由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主導的「財團法人領航基金會」底下的次組織,因條例禁止臺灣人民與法人團體未經政府許可而與國臺辦或海協會之間有合作行爲,教育部和陸委會應即對李俊敏及該基金會進行調查。 民主平臺指出,政府也應全面檢討兩岸協議之規範力與作用,歷來與中國之間簽訂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協議,究竟有何作用?海基會是否曾依前揭「司法互助協議」第13點,向海協會提出包括家屬探視在內的各項協助請求?如果協議根本無法落實,應該全面檢討所有「兩岸協議」的規範力與作用。 針對李明哲案,民主平臺說,總統府、陸委會、海基會、行政院等義務機關應說明其如何履行對人民遭受中國政府侵害時的保護義務與國賠責任,目前在中國之一百多萬臺灣人,以及所有未來前往中國之臺灣人,都面臨可能的人身安全威脅,依據《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因此,前述機關之公務員如未善盡對人民的保護義務,即有殆於執行職務致使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之國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