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專員盜賣案 共犯逃過通緝
美商新帝公司持有聯電股票30億9000萬餘元,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處分,負責承辦的劉偉杰,在2003年8月6日到9月15日間,利用職務之便盜賣股票,得款30億元,並以匯款、購買鑽石珠寶等方式,將贓款帶離臺灣。
當時理律事務所由知名律師陳長文擔任所長兼執行長,理律受盜賣事件嚴重受創,一度發出「國際懸賞令」,以15億元天價追拿劉偉杰,之後花了數年時間才償清與新帝公司間的債務。
劉偉杰在案件爆發前與男性友人林岑韋逃亡海外,被列爲十大經濟外逃要犯,其另名男友人黃室華因提供變造身分證供劉辦理護照、掩護脫逃被判刑,劉、林則一度傳出現身大陸天津,但迄今尚無兩人消息。
北檢將林岑韋與劉偉杰列爲侵佔等罪共犯,但兩人行蹤迄今成謎,由於林男通緝時效已完成,今日不起訴,持續對劉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