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服酒店敬酒惹糾紛…他挨一刀認沒事卻身亡 兇嫌判10年11月定讞

男子黃宇豪前年在臺北市知名「威斯汀」禮服酒店飲酒時,和隔壁包廂的羅姓男子發生衝突,羅拿菸灰缸作勢攻擊,他持刀刺進羅的左肩,羅原以爲傷勢不重,未料走出酒店大門突然倒地不起,送醫急救仍不治,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10年11月徒刑定讞。

檢警調查,羅(25歲)2022年9月3日凌晨0時許,和朋友到酒店飲酒消費,同日清晨5時許,他帶着醉意和朋友前往隔壁包廂敬酒,意外與黃爆發口角衝突,他過程中拿起桌上菸灰缸作勢攻擊,黃則持刀刺向他的左肩。

羅當時未大量出血,摀着傷口請旁人攙扶,未料甫走出酒店一樓大門,在人行道癱軟倒地,昏迷不醒,送醫仍宣告不治;黃事後帶凶刀向警方投案,供稱不認識羅,只因對方朝自己大小聲,還拿菸灰缸作勢攻擊,他纔會拿刀刺對方左肩警告,沒想到會出人命。

死者遺體經解剖發現胸腔大量內出血,檢方認爲無論衝突起因爲何,黃酒測值0、意識清醒之下,應知持刀刺向胸腔有致人於死的可能,認定黃具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罪起訴;一審審結依殺人罪判黃11年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認爲黃殺人犯行事證明確,但一審沒有考量到黃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撤銷改判,依殺人罪判黃10年11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男子黃宇豪前年在臺北市知名「威斯汀」酒店飲酒時,持刀刺死羅姓男子,最高法院判黃10年11月徒刑定讞。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黃宇豪前年在臺北市知名「威斯汀」酒店飲酒時,持刀刺死羅姓男子,最高法院判黃10年11月徒刑定讞。本報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