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新設國際事務處 史上首次「海選」處長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受訪表示,目前國會外交事務是由秘書處支援,人力不足,6月7日至12日將展開國際事務處長的海選作業,這將是立法院首次就一級主管對外海選。(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5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將增設國際事務處;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受訪表示,目前國會外交事務是由秘書處支援,人力不足,6月7日至12日將展開國際事務處長的海選作業,這將是立法院首次就一級主管對外海選,盼在6月底、7月初確定人選。

立法院會5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將增設國際事務處,掌理立法院國際交流、合作、立委籌組或參與國際組織等8大事項,提供立委更優質的國會外交支援等服務,總統公告後已生效。

游錫堃說,國際事務處成立後,能與國外的國會辦公室或智庫建立聯繫管道,並建立資料庫,無論哪屆立委,都能使用相關資源,目前國會外交事務是由秘書處支援,立委組團出訪時,無法隨團給予協助,且當訪團回國後,相關資料也沒有人力可以整理、建檔,必須由立委辦公室自行處理,若立委不再連任,外交成果就無法累積,相當可惜。

游錫堃說,國際事務處是新生力軍,立法院內部雖有人才,但還是希望能擴大選才,採用海選方式,也是史上第一次,由5名立法院內部人士及2名外部人士,組成7人評選小組,收到申請者的資料後評選,海選結果將於7月對外公告。

根據立法院甄選職員公告,國際事務處長的職等爲簡任第12職等至第13職等,甄選資格條件則有8點,包括須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職公務人員簡任第1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具有升任簡任第12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甄選資格條件爲近3年年終考績考列2甲1乙以上;英文聽說讀寫流利,另具英文以外外語能力(日語/西語/韓語/法語/德語精通者尤佳)擇優錄取;須有國際事務工作經驗,善溝通協調、分析判斷能力,具領導團隊合作與服務精神者;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升遷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任用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