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多慧被跟蹤嚇哭不敢回家!被告2記者判決出爐
去年跟蹤李多慧環島的狗仔記者判決出爐。(圖/李多慧臉書)
味全龍啦啦隊韓籍女神李多慧,去年(2024)在臺灣順利完成環島夢想,卻在尾聲時遭到兩名狗仔跟蹤到家,嚇得她崩潰報警,引發社會關注。如今判決也已經出爐,被告的兩名狗仔記者遭依不起訴處分。
還原事發經過,李多慧11月初展開爲期5天的環島旅程,但在9日晚間結束臺北的工作後,卻在回到三重租屋處前,遇到自己遭到跟蹤,嚇得她心生畏懼,待了1個半小時仍不敢回家。經查後確認是兩名狗仔所爲。
隔日,李多慧在公關公司的陪同下現身新北市婦幼隊報警,並數度哽咽表示有想要搬家,且不希望再發生類似事件,不想再來一趟警察局。此事,隨後交由檢方調查處理。
李多慧隔日下午現身警察局報警,一度哽咽落淚。(圖/中時資料照)
據《CTWANT》報導,此案已於上個月宣告偵結。兩名記者供稱,李多慧當天本來就有活動行程,自己只是去採訪。再加上李多慧都有在社羣平臺上公佈行程,他們也想知道環島發生什麼事,纔會主動前往跟拍。他們主張,跟拍過程沒有違法,也沒有和李多慧有任何接觸。
檢方認爲,李多慧確實遭到跟拍,但對於是否因此「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有疑義,且檢閱記者當天拍攝內容,確實僅有李多慧騎乘機車、或是在路邊休息等畫面,證實記者只是想拍攝她環島行程。
檢方也解釋,《跟騷法》要求「對各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被害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特定行爲,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且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方成立,且其中「性或性別」的部分,也要考量實際上加害人與被害人互動的關係與模式,以及是否有「反覆或持續」的情況。
李多慧在臺公關公司迴應:「希望人與人之間保持基本尊重。」(圖/IG@le_dahye)
因此,檢方認定記者跟拍李多慧,並無涉及「性與性別」部分,且當天的跟拍時間爲下午5點至晚上9點,不足以構成「反覆或持續」狀況,因此無法構成《跟騷法》要件,最終認爲2名記者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對此,李多慧在臺公關公司「奧比懷登」也向《中時新聞網》迴應:「謝謝各位關心,尊重臺灣的司法判決, 仍希望人與人之間保持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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