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涉霸凌下屬 司院送監院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另監察委員林國明、王美玉質疑法評會決議,爲保障被害人權益、端正官箴,昨也表示已申請自動調查。

李伯道去年五月退職,傳是因四度性騷擾女部屬「提前退休」。女部屬去年六月申訴,司法院請法評會對李個案評鑑,法評會卻等到監察院十二月彈劾李纔跟着建議撤職。李後來另被控霸凌與羞辱女工友、女科長,但法評會決議個案評鑑不成立。

女工友平時替李伯道蒸便當,指控李規定飯、菜、肉要「分別」蒸熱,若不慎青菜蒸黃就被指責,洗便當盒若刮壞也捱罵,每天身心俱疲。前年她因母親開刀住院想請假,李回「家裡都沒有別人嗎」、「爲什麼都是妳要請假」,甚至規定她上班不許和同事說話;女工友若沒馬上念出李想打的電話號碼,就被罵「妳的頭腦是什麼」。

女科長則是去年三月想請半天假掃墓,李伯道竟說「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並叫女科長教育公婆「哪有人在上班時間掃墓」。女科長想請二小時假陪女兒看病,李則回「妳先生職級比妳低,爲何妳先生不多分攤一點家務?」

兩員工鼓起勇氣請求評鑑,法評會卻說李的言行不具重大惡意,「未損及司法威信、未影響一般民衆」,因此不付個案評鑑。決議出爐後還傳出當事人遭委員「二度羞辱」,法界炸鍋,怒批以後誰敢申訴職場霸凌。

人審會認李伯道以不友善言詞、態度對待下屬,讓她們感到畏懼,承受身心壓力,李的言行失當,已超過正常管理權範圍,決議援法官法規定由司法院直接送監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