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行刑式開槍奪4命 醫分析:恐是衝動型暴力人格

草屯康建生技發生冷血槍擊命案;醫師分析兇嫌的犯罪人格。(資料照,吳建輝攝)

南投草屯康建生技發生4死槍擊命案,檢警根據種種跡證鎖定李姓離職員工全力緝兇,全案朝預謀殺人方向偵辦。資深員警認爲,李男槍枝來源應追查,且應快速逮到人避免他畏罪想不開,醫師則分析其可能有衝動型暴力人格。

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俸鋼表示,一般正常人對於憤怒的反應,通常是在發生之後會隨着時間慢慢淡化,爲了很多年前的舊案而行兇,在一般心理學上並不合理,背後可能還牽扯其他複雜的人際、情感糾葛。

王俸鋼表示,臺灣是槍枝管制嚴格的國家,若兇嫌持制式槍械而非改造槍械行兇,事前必須要詳細縝密計劃,罹患重大精神病患者,不可能單獨執行;因此懷疑其可能有衝動型暴力等人格上的問題。

他說,人的行爲模式不容易改變,這種人格者其衝動控制不佳,遇到事情動不動就用暴力來解決,可從過去是否曾有衝動、暴力前科或相關暴力行爲,或長期相同的模式來了解推測,比較能合理解釋其殺人動機與行爲。

曾任職中打的資深刑警則指出,殺人不外乎情殺、財殺、仇殺3種動機,犯嫌通常可以迅速確認鎖定對象;李嫌多年來一直就住在霧峰區,距離生技公司騎車僅10分鐘車程,不排除犯案前早已多次前來埋伏探勘路線。

當年殺人未遂案件獲判無罪,李嫌或許認爲同樣的模式,可以再複製一次,所以一樣蒙面犯案以及不斷變換交通工具,再以手機通聯脫罪,並找一個證人作僞證;但李嫌的身材魁梧、外型並不難辨認,所有被趕到廁所的員工都是目擊者,不可能沒被認出來。

李嫌失業三年多,行爲、自尊受挫,可能會想起陳年宿怨而再度萌生仇恨與報復心理;當年司法審理期間,出庭指證者全被他冷血近距離開槍射殺;洪姓女課長案發後早已離職,警方私下研判李嫌可能想全力追殺洪女做最後一搏,若自知遭警方多組人馬荷槍實彈追捕,也不排除畏罪自我了斷,全案若要偵破恐得與時間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