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批 把現況當政績 簡直詐欺

工鬥團體12日召開「別把現況當政績,最低工資要底線」記者會。批評行政院通過《最低工資法》,但提出的版本只是將現有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提高位階變成法律,還要大肆宣傳照顧勞工,作法無異於詐欺。(粘耿豪攝)

《最低工資法》三讀過關,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僅被列爲應參考指數,但未規定最低薪資調幅不得低於CPI漲幅或類似公式,全國產業總工會及工鬥團體都表達強烈的不滿。勞團更痛批「廢法一部」,因爲這樣可調也可不調,根本僅是將現有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提高位階變成法律,「把現況當政績,還要大肆宣傳照顧勞工,這種作法無異詐欺!」

工鬥團體12日上午在立法院前提出三個訴求,包括:最低工資年度調幅應不低於CPI年增率;最低工資不得調降;審議會決策過程及結果應公開透明。

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結果通過的版本只是把CPI列爲「應參採」,也列了一堆「得參採」,但不管「應」或「得」,都是參考用,可調也可不調,最後仍是每年由審議會共識決,也沒有訂定調幅,和現況根本沒差,這是最令人不滿意的地方,未來若有必要會督促政府修法。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說,過往朝野立委都提過「最低工資調整幅度不應低於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或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之漲幅,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的條文草案,如果沒有這一條核心條文,那《最低工資法》通過了也是廢法一部!

另三讀通過版本表示審議會會議紀錄將於會議後30日內公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強調,立法院會議過程都全程公開直播,會後提供逐字紀錄,最低工資審議過程及結果也應比照辦理。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表示,這次沒有納入「僱主若違法就排除政府採購」,且最高只罰150萬元,這樣只有小公司會怕,大公司不會怕。江健興說,希望《最低工資法》不要像交通規則一樣,訂出來,結果警察不抓,法官不判,法律訂得很嚴,但都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