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慣養讓兒不聽勸 氣到住榮民之家!罹癌男這婚姻不要了
兒子被老婆慣養不聽規勸,他氣到住榮民之家還罹癌,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婚後育有2子,但阿國指控,小萱未盡教養之責,縱容慣養導致次子不聽規勸,他氣到離家並分居迄今8年,後來他罹患癌症住院開刀治療,小萱卻對他不曾聞問。不滿婚姻已經如此破碎,也認爲無維持的可能及必要,因此依法請求判準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辯稱,阿國在1985年間前往大陸經商,長期未與她與2個兒子相處,直到2011年才返臺同居並說想要退休。但是同住近5年後,阿國竟因與次子發生口角,就自行離家居住,並收回她動支退休俸的權利。她雖然萬般不願意,但因長久順從阿國之意,所以僅能任由阿國離家。
小萱指控,阿國總是將他與次子的衝突歸責於她,但是兒子們均已是成年人,本來就應該理性溝通,何況阿國過去長久未住在家中,與兒子本來就有距離感,難認她有對阿國做出虐待行爲。
她後來才知道,阿國離家是入住榮民之家,因此她並未惡意遺棄,況且雙方多年來已建立聯繫管道及默契,而且她仍會有日常瑣事與阿國商量,也有邀請阿國回家過節,或送物資給他,這是一般年邁夫妻可相處與互相包容的方式。她長期處於弱勢,婚姻縱然會有破綻,明顯可歸責於阿國。
法官審酌,阿國自行搬離住處後,迄今已經近8年,小萱未僅與長子前往榮民之家探視過一次,甚至連阿國生病住院一事,也未告知兒子們。雙方分夫妻關係長期有名無實,婚姻已有嚴重破綻,已無法繼續維持。日前依法判決,阿國依法訴請判決離婚,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