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門返家「衣服換了」 夫驚見戶籍多1人綠到炸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人夫控訴,因爲妻子經常不在家、出門返家時服裝不同,引起他懷疑,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妻子與男子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甚至在同居期間誕下愛的結晶,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50萬元。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由於阿強並未出庭,最終裁定他應賠償人夫50萬元較爲適當。

▲人夫控訴妻子外遇,還離家與阿強同居,甚至在同居期間懷孕產下孩子。(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2021年農曆年前經常不在家,出門與返家時的服裝不一致,引起他的懷疑,於是決定檢查一下手機,結果竟然看到妻子外遇阿強的證據,兩人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會穿情侶裝出遊,妻子還會傳送私密自拍照給阿強。

更讓人夫無法接受的是,妻子發現事情露餡之後,選擇離家與阿強同居,他直到提出離婚訴訟,才知道妻子與阿強在同居期間已有愛的結晶,且妻子已經辦理戶籍登記,他自認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受到嚴重侵害,憤而對阿強提告求償50萬元。

面對上述指控,阿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強明知女方已婚,兩人仍交往同居,併產下孩子,確實侵害到人夫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人夫5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