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黃淑芬把人撞成植物人, 寧肯坐牢不願賠償, 7年買車又買房
“大不了你們把我抓去吃牢飯,反正我也不會賠一毛錢。”
這個態度張狂的女人名叫黃淑芬,她在逆行駕駛撞到人後,面對法院要求賠償的八十多萬賠款,不僅當起了老賴,更是說出了這句的囂張發言。
受害者成了植物人,又因爲她拖欠賠款治療不及時離開了人世。
面對法律和道德都沒有絲毫的畏懼之心的黃淑芬,收到了她應有的懲罰了嗎?
無辜的受害者 囂張的加害人
趙勇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兒子研究生畢業後就迅速入職了一家還不錯的公司,最近交的女朋友也是好事將近,將婚禮提上了日程,最近高興事兒太多,走路都是飄飄然的。
可是很快,一通電話將趙勇平靜幸福的生活打破了。
從電話中得知,父親趙香斌和往常一樣騎着自行車出門時,被違規逆行的汽車撞飛出去,掛了電話急忙趕到醫院的趙勇還沒來得及喘口氣,醫生又告訴他一個噩耗:因爲車禍父親頭部受到重創,成了植物人。
而就算醫生剩下的沒有說,趙勇也知道,植物人什麼時候清醒過來,都是個未知數。
趙勇兩腿一軟癱坐在地上,只覺得天都要塌了。
而身爲肇事司機的黃淑芬起先在一旁“積極”地墊付了醫藥費,還給了趙勇及趙勇家人“畫餅”會想辦法籌錢;一定會負責之類的話。
不瞭解黃淑芬的趙勇信以爲真,可很快,黃淑芬本人就和她嘴裡的話一樣,全都消失不見了。
肇事者如人間蒸發一般,消失了,電話不接,人也不見蹤影,之前墊付的那點醫藥費,連零頭都不夠。爲了給父親治病,趙勇賣了房子,賣了車子,甚至爲了照顧父親連剛穩定下來的工作也辭了,兒子兒媳說要來幫忙被他拒絕了,他選擇一個人扛起來照顧父親的重擔。
在照護父親之餘,趙勇也不忘打聽黃淑芬的下落,才發現這個女人根本不像她口中說的那樣“貧困潦倒”。
黃淑芬在一家公司擔任科長,月薪起碼三萬多,家裡還有房有車,根本不是什麼窮人,哪裡如她自己所說的手頭緊,掏不出醫藥費來這種鬼話!
可氣的是,趙勇爲救父親,全家傾盡所有,負債累累,而法院判決黃淑芬應承擔的鉅額醫療費,她卻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
面對法院的判決,黃淑芬不是積極籌措賠償款,而是想方設法轉移財產,甚至在撞到人之後,立馬和丈夫離婚,把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女兒,又是將資金變現給女兒買各種房車,還有心情帶着家人出國旅遊,如此闊綽的手筆,卻拿不出一分錢來賠償受害者,還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其行徑令人髮指。
甚至面對趙勇,她能說出“反正我判幾年,錢一分都不會賠”的涼薄之語,徹底傷透了趙勇一家人的心。
趙勇面對黃淑芬囂張的嘴臉,只覺得怒火中燒,他無法理解,一個收入高,家庭優渥的人,面對自己的過失,自己要承擔起的責任,竟能這麼無恥。
憤怒的趙勇選擇將黃淑芬告上法庭,請求法律出手來制裁這個無恥之徒,2017年,法院判決黃淑芬賠償趙香斌一家93萬元,除去之前墊付的部分,還剩下86萬元,要求黃淑芬在十日內結清。
“囂張”的黃淑芬
面對法律的裁決,黃淑英沒有絲毫的敬畏之心,直接耍起了無賴,她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甚至囂張地表示:
“老孃就是人品有問題,你能把我怎麼樣?”“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麼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着。”
黃淑芬的無恥行徑被趙勇曝光到網上,“教科書式耍賴”迅速引發了輿論的強烈譴責,黃淑芬也被法院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並被行政拘留15天,但這沒有換來她的一絲悔改。
更讓人痛心的是,由於黃淑芬拒不賠償,趙香斌失去了最佳治療時機,在2017年12月,趙勇永遠的失去了他的父親,趙香斌離開了人世,從始至終,趙香斌都沒能聽到黃淑芬的一句道歉,也沒能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份賠償。
你以爲這就結束了?在趙香斌去世後,黃淑芬向律師提交了鑑定異議書,要求法院法醫再次鑑定,要知道,這種程度的鑑定不是常規解剖,很有可能要摘除死者器官送到各大醫院進行病理性切片。
活着的時候,黃淑芬拒繳賠款讓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處於無盡的痛苦之中,受害者去世後,還要惡意折磨死者,黃淑芬此舉,真的是一點人性都沒有了!
父親的離世和黃淑芬的舉動,讓趙勇悲憤欲絕,他發誓,一定要爲父親討回公道,讓黃淑芬爲自己的所作所爲付出應有的代價。
經鑑定,趙香斌的死亡與黃淑芬有直接關係,黃淑芬最終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8個月,一條人命,僅僅換來了肇事者8個月的有期徒刑,這樣的結果如何能撫平趙勇心中的傷痛,如何能體現法律的公正?黃淑芬在刑滿釋放後,不僅沒有絲毫悔過之意,反而出獄後立馬將趙勇告上法庭,以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起訴了趙勇,甚至連之前幫趙勇打官司的律師也被她告上了法庭。
這種“我弱我有理”的扭曲邏輯,是對法律和道德的踐踏,是對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嘲弄。
2019年,北京互聯網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黃淑芬的訴訟請求,認定趙勇的行爲屬於正當維權,不存在侵犯名譽權的行爲。
法院的判決,再次彰顯了法律的公正,也給了像趙勇一家極大的鼓舞和信心,他們堅信,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黃淑芬事件,至此也不僅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它更像是當今社會的一面鏡子,一些人缺乏基本的道德觀念和法律意識,爲了個人利益,對法律沒有絲毫的敬畏之心,爲了蠅頭小利不惜去傷害他人。
2019年11月,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黃淑芬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罪名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樁持續了數年的“教科書式老賴”案件,終於畫上了句號。
對受害者趙勇一家來說,這遲來的正義並不能彌補他們所遭受的巨大傷害,趙勇只求能給死去的父親一個交代。
後續: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趙勇更新了動態稱黃淑芬於七月十三日竟然主動提交了賠償款五百元。
雖然不多,不過可貴的在於這是從判決到現在四年來她第一次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截至此次,黃淑芬還拖欠有約74萬賠償,而趙勇也表示會將賠償款捐給了有需要的人。
或許對於他來說,現在索要賠償的目的,更多是爲了爲父親討回公道以及讓這種無恥老賴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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