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弊案 唐楚烈等4人延長境管
寶佳公司執行長唐楚烈、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及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本報資料照片
因勞動基金炒股案遭起訴的前寶佳公司執行長唐楚烈、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及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目前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法官認爲4人涉案有潛逃不歸之可能性,裁定將唐等4人從10月8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可抗告。
北院指出,唐楚烈等人涉犯貪污罪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爲交付不正利益罪等,犯罪嫌疑仍屬重大,被訴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系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非無因此啓動逃亡境外、脫免刑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北院說,唐等人雖否認起訴書所載犯行並提出相關辯解,但與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述有諸多差異,其等辯解之真實性尚待釐清,另本案尚需進行交互詰問證人之程序,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4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審酌本件尚未審結,仍有相關證據資料尚待調查審理,若未持續限制被告4人出境、出海,仍有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發現對己不利情事發生時潛逃不歸或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可能性及疑慮,因此裁定延長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