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狀況外 阻烏克蘭嫩模安娜入境

▲不知通行證視同護照公僕烏克蘭女模入境

東森新聞記者陳又寧俞子堯臺北報導

近年來不少外籍女模來臺工作,她們來臺工作前都必須拿護照跟勞動部申請工作證;但有一名烏克蘭的女模安娜(ANNA),因未滿16歲,烏克蘭只發旅遊通行證,視同護照效力結果她拿着旅遊通行證申請工作證,卻被勞動部以無法辨識爲由,必須拿去俄羅斯代表處做確認,工作因此延宕2個月。

外國女模在鎂光燈前搔首弄姿,擺出專業pose,她們來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證,但烏克蘭16歲以下者沒有護照,只會發給旅遊通行證,視同護照效力;不過,拿着旅遊通行證的ANNA想來臺申請工作證,卻遭到刁難。

經紀公司在1月底幫ANNA申請工作證,從事走秀、時裝拍攝等工作,卻因旅遊工作證不被勞動部受理,工作因此延宕2個月,業者只好撤回申請,暫停安排工作。但旅遊通行證等同護照,爲何無法辨識?

對此勞動部解釋,因爲法規規定工作證需要護照影本,旅遊通行證不常見,纔會啓動查證程序,事後向俄羅斯代表處確認後已經過關,未來烏克蘭人持旅遊通行證申請工作證,也會採通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