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欲修法延役核電廠 經濟部:核安第一 尊重國會意見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5日參與行政院會。(摘自行政院直播)
爲核電廠延役解套,國民黨立委擬修訂《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明定不設定核電廠申請延役期限,經主管機關審覈,加強檢視核能安全無虞後即可運轉。經濟部次長曾文生25日赴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核電廠機組延役安全必須放在首要,對於國會提出的主張和意見,站在行政部門立場須尊重國會意見,也在國會作出相關報告。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也表示,核電安全一直是政府思考覈電時非常關鍵的議題。曾文生指出,越來越多臺灣關鍵企業加入RE100,因此持續發展再生能源一向就是政府能源政策的首要主軸,以及配合再生能源特性,讓復循環的燃氣機組作爲橋接能源,這也是選前朝野的共識,大方向沒有變。
至於核二、核三廠是否研議,曾文生說,縱使如此,兩座合核電廠一年發電佔比仍在一定比例以下,4個機組同時啓動的話,一年發電量約300億度,佔當前臺灣公民營系統發電設備的10%。
修法怎麼修,對於國會提出的主張和意見,站在行政部門立場必須尊重國會意見,也在國會作出相關報告。
曾文生說,核電機組延役必須將安全問題擺在第一,針對國會提出來的意見,行政部門應尊重,並赴立法院做出相關報告,也會將日本地震後核電廠遇到的狀況納入評估項目;他也強調,任何核電廠要選址、延役和後端核廢料處理都有嚴格監理過程,主管機關會遵照管制機關嚴格的監理過程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