欖蠵龜遭廢棄物纏繞險害命 環團籲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

綠色和平呼籲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源頭管理,強制規範迫害生態的採捕器具。(綠色和平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綠色和平呼籲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源頭管理,強制規範迫害生態的採捕器具。(綠色和平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綠色和平呼籲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源頭管理,強制規範迫害生態的採捕器具。(綠色和平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臺東富山護漁區志工於近日巡守時發現保育類的欖蠵龜,但卻被廢棄漁具纏繞而奄奄一息,傷口深可見骨。即時通報後。綠色和平指出,廢棄漁具始終是海洋生物的殺手,若未能從源頭管制漁具使用,海龜與鯨豚都可能不斷遭受漁網纏繞而擱淺死亡,呼籲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源頭管理,強制規範迫害生態的採捕器具。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民間團體提出的《海洋保育法》草案即提及海洋保育執法人員設置、巡查員入法的重要性,若能有效設置海洋保育執法人員,將可強化巡守能力並即時發現受傷生物。

長期協助處理海龜擱淺事件的富山護漁區志工陳羿均說,此次傷害欖蠵龜的兇手是不應出現在護漁區的刺網,懷疑是否爲沒有執照的漁民帶進的底刺網,或者從護漁區外漂流過來,讓海龜卡在漁網動彈不得。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獸醫師陳怡純指出,欖蠵龜遭漁網纏繞擱淺於富山沙灘上,經通報後,趕緊送至海生館救治。初步檢視,海龜的鰭、背甲有多處新舊外傷,其中左右前鰭皆有已感染的撕裂傷,又以左前鰭爲環狀且深及見肱骨的傷口最爲嚴重。目前狀況感染嚴重,無法潛水,但已可於池內遊動且會主動進食,將會持續監控感染狀況,並對傷口清創上藥。

綠色和平說,民間版《海洋保育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即盼從源頭管理,強制規範迫害生態的採捕器具。綠色和平將《海洋保育法》十大訴求公開於政府建置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以降低此類事件發生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