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法 中選會、促轉會等獨立機關會議紀錄公開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今年促轉會引發東廠爭議,目前《政府資訊公開法》規範中選會、促轉會等合議制機關應主動公開會議紀錄,但僅止於決議內容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江啓臣提案修法,要求公開參與會議成員的發言內容,讓社會大衆檢驗,達到監督目的

江啓臣表示,我國設立獨立機關的目的是爲了讓特定機關能維持中立、遠離政治,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並作出最佳決策,現在包括中選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及促轉會都是獨立機關,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除非違法失職,才能由行政院長免職,一經任命通常可做到任期屆滿。

江啓臣在提案說明指出,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0款,要求合議制機關的會議紀錄,有主動公開的義務,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成員組成的決策性機關所審議議案案由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僅要求決議內容應予公開,未納入出席會議成員之個別發言內容,外界難以知悉個別成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