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館不續存 學者批故宮院長獨斷決策

學者指出,博物館的運作要權責相符。此爲示意圖。(鄭任南攝)

博物館的管理固然應尊重館長或院長的決策權,但全球的博物館都有委員會或專業審查制度,臺北教育大學文創系教授林詠能27日受邀於「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臺灣」系列直播節目上表示,制度不宜由院長獨斷,蘭千山館寄存案不續約已失之冒進。

林詠能指出,博物館的運作要權責相符,固然應尊重院長的決定,但若政策會影響全民的利益、影響到下一代,尤其是涉及專業的審查,應該要有正式專業的委員會參與。他以大英博物館倍受爭議的「帕德嫩石雕」爲例,希臘曾透過大英博物館的理事主席,決定將此文物歸還,但英國首相也立刻駁斥這樣的決策,「重大決策上,不會只靠一個機構的首長就能定案」,林詠能表示,各國博物館多有正式的審查程序,故宮不會是特例。

林詠能也就博物館行政的角度指出,「在整個定位上,院長其實是一個行政職,所有的專業應該要尊重專業委員的相關建議」。然而故宮卻在合約到期後,在未經審查也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通知合約到期後請寄存者取回,林詠能認爲故宮如今的決策,「坦白說很難再取信林家」。如今期待林柏壽後人捐贈不近情理,「我的建議是先繼續寄存,事緩則圓,需要時間釋出善意」。

國家政策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指出,故宮有責任守護好這些文物,「即使今天是林家想要回去,故宮都應該要有具體的作爲」,力保文物能留在臺灣,「何況現在林家沒有索回,故宮更應該先採文資審查」。從國發會平臺「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臺灣」案,目前附議人數已近7000人,也可知已有許多人關注故宮文物寄存案。林詠然並指出,臺灣長期使用「寄存」的說法,就西方的博物館學精神而言,實爲「長期借展」的概念,最大的好處是讓全民可以看到這些重要文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