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闖燈騎士質問反遭刺傷?案情逆轉...被害人:是他攔我還用腳踹
▲臺南市警五分局攔車查獲涉嫌持刀刺傷鄭姓被害人的戴姓犯嫌到案,起獲作案摺疊刀,偵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北區和緯路四段和文賢二街口,22日下午發生疑似行車糾紛兇殺案,被害人33歲鄭姓男子指出,他根本不是尾隨涉案人攔停對方質問對方闖紅燈,而是他與涉案人同向行駛,涉案人以爲他擋其車輛前行,攔他的機車質問,並用腳踹他的的機車,他才下車與對方理論,卻被刺殺,並非他攔涉案人機車質問闖紅燈。
鄭姓被害人強調,案發前他騎車與涉案人同向行駛,他確實有看到涉案人闖紅燈,但並沒有因爲對方闖紅燈而尾隨攔下質問才發生被刺事件,而是他騎車到案發現場時,遭涉案人攔下,涉案人質問他爲何「擋車」,且先用腳踹他的機車,他才下車與對方理論,未料對方竟持摺疊刀刺他受傷,幸好及時送醫倖免於難。
鄭姓被害人認爲,他只是騎車與涉案人同向行駛而已,並無故意擋車等挑釁行爲,更無所謂3次攔下對方的機車,質問涉案人闖紅燈情事,他只是單純的被害人,希望警方能釐清案情,還給他一個公道。
據瞭解,臺南市消防局119報案臺,於22日下午5時30分許據報,位於北區和緯路四段和文賢二街口,發生疑似行車糾紛案,有1名男子被刀刺傷需送醫,119馬上派救護車前往搶救。
救護人員到後,發現1名受傷的33歲鄭姓男子站在路旁,經檢傷發現鄭男左腋下有處有3公分寬刀傷,生命跡象穩定,意識清楚,送奇美醫院救治。
臺南市警五分局警方根據鄭男提供的機車車號,鎖定該部涉案機車以車追人,並循線於晚上7時25分許,在臺南市安平區攔車查獲57歲戴姓男子。戴嫌坦承涉案,並表示原本不想理鄭姓男子,但沒想到對方竟攔他的車攔3次,才持摺疊刀刺傷對方。
鄭男在治療後於22日深夜前往市警五分局完成報案筆錄,全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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