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開放才1年 有3成未標產地

萊豬開放進口一年,消基會昨公佈抽檢18件市售豬肉製品,竟然有5件未標示產地、佔28%,恐違反食安法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突襲式宣佈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引發各界譁然,衛福部隨後祭出配套要求業者應標示「產地」,但據消基會昨天公佈抽檢18件市售豬肉製品,竟然有5件未標示產地、佔28%,恐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隨着反萊豬公投未過關,消基會預期原採觀望的進口商,今年會進口更多美國豬肉到臺灣,呼籲政府要做好源頭管控。

依據《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無論散裝食品或包裝食品,均要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而農委會則未開放國內畜牧業者使用萊劑,但希望做出市場區隔,因此去年上路時許多攤販、業者拼命張貼「臺灣豬」標示。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胡峰賓表示,雖然抽檢樣品皆未驗出瘦肉精,但也發現5件未標示原產地,「竟然有約3成不合格」,包括1件來自火鍋店、3件來自實體店面、1件來自網購平臺。

另根據豬肉儀表板顯示,從去年1月至今已進口3641公噸的進口豬肉及462噸的「其他可食部位」,皆未驗出萊克多巴胺,但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麥富德說,豬肝、豬腎等其他可食部位的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更高,呼籲政府應做好源頭管控。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認爲,原本進口商仍在觀望是否要進口萊豬,但「反萊豬公投」未過關後,加上美國駐臺單位一再鼓勵國人消費美國豬肉產品,可預期的應該就會進口更多美國豬肉到臺灣,如果未做好產地標示,勢必會使消費者無從選擇。

黃怡騰提及,如美國本土已有部分商品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爲何臺灣不能比照美國一樣標示呢?政府應該讓消費者知道成分,纔是讓消費者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