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搶劫70萬名表逃逸 犯嫌出庭求返以色列爲人民而戰遭拒

以色列男子約瑟夫於去年騎機車在臺中市涉嫌搶奪吳姓商人未果,一審依強盜未遂罪,判3年6月徒刑;約瑟夫上訴二審稱,母國發生戰爭「爲以色列人民而戰」請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法官認爲戰爭返國危險應保全自己,日後接受審判執行。(本報資料照)

以色列男子約瑟夫於去年騎機車在臺中市涉嫌搶奪吳姓商人,價值10萬元名牌包及70萬元名錶未果後逃逸,一審依強盜未遂罪,判3年6月徒刑;約瑟夫上訴二審稱,母國發生戰爭「爲以色列人民而戰」請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法官認爲戰爭返國危險應保全自己服刑,裁定自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至明年6月。

檢警調查,來臺擔任業務經理的31歲約瑟夫於2021年間在臺中市區騎機車時,與開車的吳姓商人起行車糾紛,吳停車搖下車窗與約瑟夫理論,約瑟夫見吳車內有LV名牌包包,起了貪念竟動手搶奪,2人在拉扯時,吳解開安全帶,改以雙手拉住名牌包,卻被約瑟夫拖到副駕駛座,導致吳左手小指、右手中指骨折。

檢警調查,吳姓商人不讓約瑟夫搶走包包硬不放手,約瑟夫用右拳毆打吳左臉部,造成吳的左眼球破裂、左眼球破裂合併水晶體脫位等傷害,左眼鏡片破損,鏡架扭曲變形;就在2人發生爭吵鬥毆時,也讓路邊圍觀目擊者愈來愈多,約瑟夫於是罷手騎機車逃逸。

吳姓商人在一審審理時證稱,當時他開窗後,2人沒有對話,約瑟夫伸手進來,看見那個包就欲拉出去,他一直拉着自己的包包,對方就說「I want your bag」,這幾十秒都是在拉那個包,沒有做別的事,也沒有談到交通問題,而包包放在他的副駕駛座,對方拉住提把。

約瑟夫則辯稱,因吳當時抓住他的右手而且用尖銳物品刺他右手指,情急之下想讓吳鬆手,才隨手抓吳的包包,並不是刻意。他並沒有向吳說「我就是要你的包包」,只有說「拿回你的包包,我不要你的包包」等語。

一審法官認定,約瑟夫來臺工作,見吳車上之名牌揹包而臨時起意爲強盜犯行,遭吳極力反抗未果後,又出拳毆打造成被害人左臉眼部受傷,使其不能抗拒,幸因路旁圍觀民衆聚集方強盜未遂,念來臺期間未有其他前科紀錄,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全案上訴二審,約瑟夫稱以色列近期發生戰爭,包含其母親、姊妹都面臨死亡威脅,其必須返回祖國與家人同在一起,保護自己國家,「爲以色列人民而戰」等語,請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等語。

二審認爲,以色列既因國際局勢變化而面臨戰爭威脅,一旦任令其出境返國,無異使其身處險境,恐將難以保全日後接受本案審判及執行之順利進行;其辯護人稱,無逃亡意圖、必將返臺應訊等,屬個人主觀說法,並無積極事證足以擔保其真實性,難採信,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到明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