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撞傷2行人!名律師「1建議」避免開車比較好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9日晚間開車行徑大安區時,不慎撞傷2名行人。(圖 / 劉詠韻翻攝)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9日)晚間駕駛休旅車,行經臺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時,因未禮讓要綠燈過斑馬線的行人,導致63歲張女左腳踝骨折、59歲蔡女頭部撕裂傷,雙雙送醫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賴士葆今(10日)現身鞠躬道歉,律師林智羣則直言,臺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實施換照管制,建議考慮降低年齡。

林智羣在臉書發表短評表示,賴士葆撞到行人。年紀過70歲,注意力跟反應都下降,避免開車比較好,日本英國都是以70歲做管理標準,臺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做換照管制,可以考慮降低年齡。

回顧整起事件,昨晚間9時21分許,賴士葆駕車沿着瑞安街208巷,南往北於該路口左轉往西時,其左前車頭與要穿越斑馬線的行人發生碰撞。被撞傷的2人分別爲63歲張姓女子、59歲蔡姓女子。

警方調查,事發時,號誌燈已轉爲綠色,而賴士葆因未禮讓行人導致車禍發生;經酒測,賴士葆並未酒駕。

對此,賴士葆今早在臉書致歉,表示昨晚於住家附近轉彎時,由於天色昏暗、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兩位行人,當下隨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

針對意外事故的發生,賴表達「深感歉意」,強調往後將更小心謹慎,同時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