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宣佈成立氣候委員會 環團:行政院職權 凸顯人治大於法治

賴清德總統(中)上午由副總統蕭美琴(左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右二)及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左)等人陪同,主持「信賴新政 時代新臺灣」滿月記者會。記者侯永全/攝影

賴清德總統就職滿月前夕,賴總統今天舉行「信賴新政、時代新臺灣」記者會,宣佈總統府將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環保人士表示,依法應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立委員會,長期不尊重法定職權下,臺灣是不會有堅實且長遠的氣候治理框架存在的,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也要發揮作用,避免繼續空殼化。

賴總統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強調,臺灣必須正視氣候崩潰的急迫問題,鄰國與先進國家均在總統或總理層級成立因應氣候變遷的單位,因此自己也將在總統府設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由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中研院院長廖俊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擔任。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鄭佾展表示,總統府設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凸顯長期以來氣候人治大於法治的問題。事實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8條規定,有法定職權,應協調、分工、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以及重大政策的跨部會氣候變遷因應事務單位爲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鄭佾展說,不尊重法律和法定職權,是不會有堅實且長遠的氣候治理框架存在,雖然目前「氣候法」把架構放在空殼的永續會確實不好,但新設對策委員會,怎麼樣把政策透過法律實現是更重要的問題,如果賴總統沒有妥善規畫,恐怕也是一場空。

另外,他說,現在永續會主委仍然是已卸任行政院長陳建仁,永續會原本用意是行政院長擔任才能協調,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知道我們有多輕忽氣候法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正面看待以總統高度來處理氣候題,也希望委員會不只是政界、學界、產業界,也應該要有公民團體一定比例的參與,個人不認爲新設的委員會將弱化環境部的角色,而是讓環境部更有力量去推動氣候政策,蔡政府時期很多氣候政策也是從總統宣示,進而引導行政院的政策走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就是一個例子。

林彥廷說,迴歸「氣候法」的治理架構,還是要強化永續會的角色定位,修正其組織規則,讓永續會能有效的發揮作用,這部分就要由擔任副召集人的鄭麗君擔任起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氣候政策的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