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剎車輾斃遭毆倒地男子 倒黴女駕駛有無刑責地檢給答案了
50歲林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1月14日在車上抽菸,同車行的孫姓男子看到上前制止,卻被林姓運將踹倒在車道上,後方開車的胡姓女子恰好經過,閃避不及輾斃孫,新北地檢署今(30)日偵查終結,認定林男行爲構成傷害致死罪起訴,胡女未涉刑責,將案件簽結。(本報系資料照)
50歲林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1月14日在車上抽菸,同車行的孫姓男子看到上前制止,卻被林姓運將踹倒在車道上,後方開車的胡姓女子恰好經過,閃避不及輾斃孫,新北地檢署今(30)日偵查終結,認定林男行爲構成傷害致死罪起訴,胡女未涉刑責,將案件簽結。
檢方調查,林姓運將去年將車停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3段路旁抽菸,孫姓男子看到上前欲制止,兩人發生口角,林姓運將因此出手攻擊孫男胸部、還用腳踹他腹部,孫因此失去重心倒臥車道,林姓運將見狀也沒有將孫扶起,此時恰好後方一名胡女開車經過,閃避不及輾過孫男,經急救後孫男仍不治。
事後林姓運將與胡女都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諭知林男10萬交保、胡女5萬交保。但在偵查後,檢方認爲,林姓運將的傷害行爲是故意犯罪,卻過失使胡女開車輾過孫男導致死亡,兩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構成《刑法》的加重結果犯,另外也符合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林姓運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