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消費不能一“促”了之

文/任遠

【真正找到消費者的“痛點”。】

前不久,“樂享消費 惠購三湘”2024湖南消費促進年(夏季)活動暨2024“製造名城 幸福株洲”消費節啓動。消費節伴隨系列促銷活動,釋放消費潛力,激發消費活力。

持續擴大消費不能一“促”了之,要真正找到消費者的“痛點”,將擴大消費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結合起來,適應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新趨勢,爲經濟增長提供持久動力。

促進消費,首先想到的是降價。誠然,降價讓利會在短期內刺激消費,但從長遠看,給消費市場帶來的卻是內卷和消耗。從消費者的角度看,人們的消費需求不再只限於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單純追求性價比,而是更加註重商品背後的服務,以及它所帶來的體驗感。對商家而言,一味地低價競爭會讓市場惡性循環,最終造成“劣幣驅趕良幣”。

本次消費節活動除了個別優惠補貼外,不少縣市區已經轉變思路,嘗試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角度發力,在一些有潛力、有優勢的消費領域着力提升供給,激發有潛能的消費。

例如,舉辦“三大”品牌體育賽事促消費,藉助賽事影響力,帶動餐飲消費;組織荷花消費節,通過荷花仙子評比、短視頻拍攝比賽、釣魚、採蓮等活動,展銷農副產品,推動鄉村旅遊。

這些方法和舉措順應了消費形式變化,通過開闢新場景,帶動新的消費需求,進一步調動消費意願。

當下,不少商家將生意不好歸因於消費降級。筆者認爲,商家和相關政府部門不妨換個思路——將這一時期作爲消費市場自我調整、轉型升級的機遇期,加快推動消費由傳統市場向新消費市場邁進,推動消費市場高質量發展。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能否抓住機遇,讓消費所蘊含的乘數效應得到更大釋放,考驗着包括商家在內的各方。

編輯:青琪

二審:戴萍、唐劍華

三審:葉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