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騙投資吸金逾8億元 落跑「發哥」返國受審判14年

綽號「發哥」的陳超羣自2012年間起,在高雄設辦公室,自稱其在澳門、新加坡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如參與投資者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10%不等紅利,非法吸金8億元,他潛逃出境遭通緝後返國受審。臺南地院今上午依銀行法等罪判陳超羣14年徒刑,沒收不法所得8億多元。

臺南高分院2021年底審結一件違法吸金案,陳超羣自2012年在高雄設辦公室,開始以投資澳門、新加坡賭場之名吸金,保證可獲利3%至10%,按時發紅利,直到2016年陳無法再發放紅利逃逸;同案五名下線被告分別被依違反銀行法判3年多至7年多不等刑。

檢方起訴指出,陳明知非銀行法組織登記之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且不得以借款、收受投資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自2012年間起,在高雄市設立辦公室組織集團,共計違法吸金合計8億6千858萬元。

此外,陳爲掩飾、隱匿其犯罪所得,即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所得款項,共計掩飾、搬運非法吸金財物美金共計339萬4000元。

臺南地院今上午宣判,認陳超羣犯銀行法等罪嫌判14年,沒收不法所得8億多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