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私賣股票幫新加坡商募1.5億 聯華證投前董座姊弟遭起訴

▲北檢起訴前聯華公司董事長與副總經理姊弟涉嫌違法募資1.5億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現已解散的聯華證券投顧公司,涉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2015年到2017年間販售未上市股票,幫新加坡商密科博公司募資1.5億元,另外又被金管會查到,曾虛僞增資1890萬元,臺北地檢署14日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前聯華證董事長張易新及時任副總經理的姊姊張怡婷2人。

起訴指出,聯華公司董事會在2015年12月間決議辦理現金增資後,張易新爲了籌措資金,向友人徐文賓借款約2000萬元,層層轉匯聯華公司名下帳戶,充作增資股款,等完成驗資並變更公司登記資本額,隨即又以股東往來的名義,大額提領公司現金還給金主徐文賓,等到被查覈出現金有短缺,張易新爲了掩飾犯行,要員工佯稱錢都在保險箱,要等董事長出差回來才能取出盤點。

在此同時,新加坡商密科博公司因來臺設廠及開發產品需要資金,張易新明知募集、發行有價證券需先向金管會申報,卻仍在未經核發證券商許可證照的情況下,承攬密柯博公司的股票銷售,以每股最高60元價格,從2015年11月3日起,到2017年7月3日止,幫密科博賣出444萬2000股,募得1億5343萬2770元。

全案經金管會調查發現聯華公司資金遭不當挪用才爆發,檢察官調查認爲,張新易虛僞增資部分涉嫌不實財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另外張新易與姊姊張怡婷違法賣股募資部分,則違反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罪嫌,因此將姊弟2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