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謝長廷是駐日代表還是助日代表?

保釣遊行畫面(記者季節攝)

總統府與外交部出面強調釣魚臺是我國領土時,駐日代表謝長廷卻宣稱日本從1971年起就對釣魚臺有「事實管領權」,更質疑當時國民黨政府未作強烈抗議。值此領土主權外國侵犯時刻,駐日大使不積極對日本與國際強調釣魚臺屬於我方,反而聲稱日方有「事實管領權」,謝長廷愧對國人

首先,控制一塊領土與擁有該處的治權或主權,是三個不同層次的概念。控制一塊領土可能是基於戰爭非法手段達成,無法獲得國際和領土原有國的承認;有時被承認擁有某塊領土的治權或管轄權,仍不等於擁有該處的主權,例如租界就是治權與主權分屬不同國家的特殊領域

因此儘管釣魚臺實際上被日本所控制,卻是當年美國違反《波茨坦宣言》中戰後日本領土應由盟國共同決定的規定,擅自將釣魚臺移交給日本掌控,中華民國政府當然沒有理由要認可日本對釣魚臺的統治權,謝長廷可以說釣魚臺現由日本實際掌控,但他卻使用「管領權」三個字,是承認日本擁有釣魚臺治權,所以日本統治當地並驅趕我國漁船的行爲都是合法的嗎?

國際公法上對於領土的取得,有一種時效取得的規定,如果一塊領土被一個國家長期控制,別的國家也都未予抗議,時間久了控制方將可取得該處的主權。如今蔡總統和外交部是抗議了,但是我們的駐日代表卻承認日本有「管領權」,豈不是公然扯後腿?

謝長廷又批評當年國民黨政府缺乏作爲,實際上美日籤移交協議後,國民黨政府即派敦睦艦隊前往釣魚臺海域,我駐日大使向日本外相嚴正抗議,外交部長也在國內召見日本駐華大使表達不滿,誰說國民黨政府只會發聲明瞭事?英國福克蘭羣島阿根廷佔領時,朝野一致支持政府派兵;我們的釣魚臺被日本侵犯時,謝長廷竟還忙着譴責在野黨,到底他是駐日代表或「助日代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