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檢查保單「1條款」 否則停售或改版代志大條了

▲若買的保單有保證續保條款,則不論保單停售或改版都不受影響。(圖/鏡週刊)

圖、文/鏡週刊

近幾年因爲疫情、或政策影響,保險市場變化大,尤其是意外險更讓人有感。產險公司因爲防疫保單的虧損,主動通知保戶、保單到期後不再續約;或是如此次金管會改革實支醫療險,保險公司也順勢下架銷售不好、或損率較大的保單。在市場快速變化下,保戶如何保障自己權益?答案是先挑有「保證續保」機制的保單。

很多人認爲保單隻要繳費就會自動有效,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這隻能說是「自動續保」;真正的「保證續保」是在保單條款中清楚註明,只要保戶持續繳費,保險公司就不得拒保等字樣,此對保戶纔有實質保障。

以產險公司的意外險爲例,疫情後爲調整體質,大幅修改意外險保單的內容,包含調降身故保額,或直接刪除意外醫療實支項目,因爲產險公司的保單屬於一年一約、不保證續保,以至於大量保戶受到影響。保戶只能選擇產險公司提供的新方案,或是尋找其他保險公司加保。

那麼,壽險公司的商品就沒有此問題嗎?答案是不盡然,但大部分壽險公司基於公平待客、契約長期穩定的因素,針對沒有保證續保的商品,也不會貿然斷保。

而此次金管會改革實支險,但因爲住院醫療實支的部分,保單多數都有保證續保的機制,對既有的民衆影響不大;不過在意外醫療實支險的部分,等富邦人壽意外醫療險下架後,往後市場上恐怕就沒有保證續保的商品了。

永旭保險經紀人業務協理吳則旻表示,目前市面上還有些壽險公司願意當保戶的第二家、第三家意外醫療實支險,雖然沒有保證續保的機制,但壽險與產險不同的是,產險的意外險是主約,壽險意外醫療實支險是附約,要搭配主約商品一起購買,只要主約續繳、附約會持續有效,商品續約穩定度比產險高。

至於保戶現在是否應買意外醫療實支,則要回頭檢視自己的保單。因爲早期購買的意外險,是將意外身故、意外日額、意外醫療三者分開銷售,並不是買了意外險就全包。建議在保單改革前,檢視自己的保單,若有不足儘快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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