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費將漲 石化、電業最傷

環保署空污費調整草案重點

排污大戶要注意了!環保署1日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內容包含新增大戶空污費率與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並新增有害揮發性有機物(VOCs)個別物種,及配合徵收物種致癌權重調升費率等,將以經濟誘因方式誘導減排,預估每年可減排1.5萬噸。

預估石化業、電力業、半導體、面板業、塑膠業、金屬製造業、鋼鐵業及焚化爐業者,共約50家企業首當其衝,預估最快可於第三季後正式上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調整當中,只要業者減少1、4季排放並移至2、3季生產排放,將擴大獎勵機制。環保署還說,排放量較前三年度相同季別平均排放量低者,最高給予7折減量優惠折扣,透過加大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差距,同時提高減量優惠,鼓勵公私場所於空品質不良時期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希望改善空氣品質。

根據環保署官員說明,這次修法共有四大重點,包含新增大戶費率、擴大季節性費率差距、修正廢氣燃燒塔費率計算及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等。官員指出,現行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與粒狀污染物等傳統空氣污染物,收費費率由現行三級費率增加一級費率,並調升第一季、第四季收費費率 。

環保署指出,收費費率調整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爲石化等產業的企業,包含石化業的中油、臺塑,電力業的臺電與民營電廠(麥電)等,對於產業會有影響,但也鼓勵業者加緊更換相關設備,改善過程可以提高產能同時也能減少空污排放,且空污改善可以獲得相對應抵減。

環保署指出,新制促使大型固定污染源強化其防制設備處理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增排放量大戶業者適用費率,並搭配調升1、4季空品不良季節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促使業者於秋冬季節調整產能或提高防制設備操作妥善率,降低空污季節污染排放。

針對廢氣燃燒塔、有害空氣污染物部分,該署也提出廢氣燃燒塔配合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及管制標準規定,由現行季申報改以年申報並納入日數、時數與流量等計算因子;有害揮發性有機物方面則調升費率,並增加空氣污染物氯乙烯、丁二烯及丙烯腈收費費率;重金屬與戴奧辛方面則將現行單一費率依排放量規模調升費率。

官員表示,經此修正,預估每年可減少1萬5,000公噸空氣污染排放量,約較修法前一年減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