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網紅學妹直播霸凌! 學姐「崩潰拔光頭髮」還要賠3萬元
▲學姐控遭學妹霸凌,指控過頭反被告誹謗。(示意圖與本人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臺中市卓姓女子因不滿高中時期遭網紅學妹在社羣平臺IG直播,提及「交往年長男」、「當小三」等言論,導致心理創傷,長年就診精神科,還不自主拔光自己頭髮;她去年開始在IG陸續發文指控學妹與其父母等惡行,因此挨告。法院判決卓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經二審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25歲卓女指控她就讀臺中市某高中時,被一名擁有破萬粉絲的網紅學妹,在IG直播中公開提及她的感情生活,指稱其「交往年長男」、「當小三」,這些言論讓她飽受精神壓力。在學期間睡眠混亂,而且不敢上學,離校後仍需接受精神科治療,甚至產生輕生念頭,長期無法與他人正常交流,因心理壓力拔光頭髮,只能戴假髮外出。
無法釋懷的卓女於2023年7月,連續發佈24篇IG限時動態及貼文,指控學妹與其友人霸凌,並標註學妹的美容店及IG帳號,附上「霸凌人物關係圖」,甚至指稱學妹父母與「黑道、伴遊」有關。
學妹與友人發現後,提告卓女涉及誹謗、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名。檢方調查,學妹的確爲擁有數萬粉絲的網紅,根據卓女胞姐、同校學弟及校方輔導紀錄等資料,確認學妹曾透過直播公開不利於卓女的言論,對其學業、生活及人際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檢方認爲,卓女發佈的18篇貼文內容屬真實陳述,難認與公共利益無涉,犯罪嫌疑不足。但另6篇貼文因涉及「加重誹謗罪」而偵結起訴。一審法官考量卓女坦承犯行,但因和解金額差異過大,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及卓女仍在精神科就診的情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近日二審宣判,認爲一審判決量刑妥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