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頒「忠勇勳章」 表彰王同義莊倍源烈士

國防部今(8)日表示,故空軍上校王同義莊倍源等2員分別於執行飛行訓練課目時失事,且爲避開人口稠密地區,延誤跳傘逃生時機,因公殉職,本部分別頒給「忠勇勳章」、旌忠狀、追晉上校,並呈請總統頒發褒揚令,以表尊崇。

國防部指出,爲使承平時期國軍官兵展現英勇行爲,得以頒發「忠勇勳章」之法源依據,立法委員蔡適應等人提案,增列「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6條第2項:陸、海、空軍軍人於執行任務時,爲保衛民衆,忠於職守,表現超越尋常之英勇行爲,足資矜式者頒給之,業於105年10月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防部強調,本次「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6條增列第2項條文,系因故空軍上校王同義及莊倍源等2員忠勇犧牲行爲,促成法案完成修正。本部追贈渠等「忠勇勳章」各乙座,並由空軍司令部公開舉行頒贈儀式,以爲家屬永久志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