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警濫權執法勝訴 提告老師迴應:警察不能穿制服爲非作歹

控警濫權執法勝訴,詹慧玲說,警察不能穿制服爲非作歹要懂分際。(本報資料照片)

非洲鼓老師詹慧玲2021年在桃園市中壢區遭警方盤查時,拒絕臨檢並說「你真的很蠢」,葉姓員警施以「大外割」遭判刑。對此,詹慧玲昨天說,法官做了正確的判斷,葉姓員警的所作所爲應該要判罪,「讓他們知道不能穿着警察制服爲非作歹,因爲他們是警察,比起人民要更懂得守法、更知道分寸」。

詹慧玲說,這是史無前例的訴訟以及判決,自己也無法確定這判決是不是合理,有法界朋友認爲刑度不夠,但她一開始對於臺灣的司法很沒信心,認爲可能是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最多判刑也只會是2個月,而這判決出爐也超乎她的預期,但是如果易科罰金,不到50萬元甚至還低於她的律師費,但另一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也要告訴該名警察「不是用錢就可以過關」。

她也說,經過這次的事件,很多人開始學習如何應對警察執法,很多人不懂警察得依法行使職權,在被違法攔查之下,也只能夠乖乖配合,但事實上不應該在這樣的情況底下還要去配合他,不僅民衆要懂得保護自己,警察也該反省他們的身分與職位以及可以行使的權力。

詹慧玲強調,若葉姓員警提出上訴是他的權利,所有人都可以利用法律來爭取自己的權益,但他如果真的提上訴,自己也會立即提出刑事訴訟連帶民事賠償,並要求200萬元到400萬元的賠償金額。

據瞭解,葉姓員警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非常低落,不接電話手機訊息也不讀不回,他盼外界對於這件事不要再有太多的關注,對於是否提起上訴還在考慮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