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沙灘「陽傘業者」年繳金額曝 民衆傻眼:一週就回本

墾丁沙灘上陽傘出租業者,每年需繳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營運權利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墾丁爲國內旅遊觀光勝地,近年屢傳食宿價格高漲,造成人潮慘澹,其中沙灘被陽傘業者長期佔據亂象,也被點名是導致觀光下滑的原因之一,墾管處指出,爲防止業者亂插傘的亂象衍生,去年曾公開招標,有3家業者得標,除繳納3萬履約保證金,每年還需繳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營運權利金,但民衆認爲向業者租借一支陽傘要價300元,業者出借20支就回本,「一年的費用一個週末就賺回來了吧?」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墾管處表示,沙灘上陽傘亂象多次被反應,去年4月公開招標,由3家業者委外經營,依照規定,簽約前須繳納3萬元履約保證金及營業權利金,營業權利金包括每輛水上摩托車4000元/年、陽傘承租(位)2000元/年、水上摩托車及陽傘6000元/年,此外還得負責維持環境,墾管處強調,業者必須遵照契約規範,違規情節嚴重者,可禁止營業。

但業者出租給遊客一支陽傘價格爲300元,出租達20支陽傘,就能賺回年繳的6000元營運權利金,有民衆認爲太過便宜業者,直指墾管處訂定的合約租金太少,「一年的費用一個週末就賺回來了吧?」

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教授劉喜臨表示,在人力短缺、公部門經營有限的情況下,委外經營是現在的趨勢,但委外給廠商經營後公部門仍要管理,建議可用記點方式,若有爭議事件或違反規定等事項就記點,超過一定的點數就強制取消經營資格,以便強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