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淪盜獵天堂!梅花鹿遭棄屍草叢「鹿茸被割掉」 整條路臭翻
記者陳昆福、郭玗潔/屏東報導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發出一則梅花鹿遭棄屍草叢的影片,指控墾丁盜獵梅花鹿猖獗,盜獵者經常開着廂型車集團作業,不僅盜獵頻率越來越高,近來更在民宅附近開槍,被割下鹿茸的梅花鹿被棄屍在路邊草叢,導致「墾丁牌樓上來之後的公園路,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屍臭路」。對此,墾管處迴應已巡視現場,但未發現影片中的梅花鹿屍體,正調閱附近監視系統調查,已鎖定特定對象追緝中。
該網友表示,盜獵者從過去單獨作業變成集團作業、從1個月2、3次到1個禮拜2、3次,犯案時間也從深夜12點提前到10點,現在更大膽在住宅旁開槍射擊,割下鹿茸後,就將梅花鹿死屍棄置路旁草叢中,導致「墾丁牌樓上來之後的公園路,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屍臭路」。
▲梅花鹿被盜獵者割下鹿茸,棄屍在路旁草叢中。(圖/記者陳昆福翻攝爆料公社)
該網友質問,「流彈已經有可能傷害到人,管理處還要睜一眼閉一眼?保七還要只是開着車做樣子嗎?盜獵者遠遠認的就是你們車上的警示燈」,痛批墾丁「是觀光業的惡夢、盜獵者的天堂」,並附上梅花鹿死屍被棄置草叢的影片,指出這是在19號凌晨45分遭盜獵者槍擊的梅花鹿,當時因爲距離住宅近,居民都被槍聲驚醒。
對此,墾管處迴應,於今(24)日看到文章後,隨即由覆育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經巡視現場已無發現任何屍體。而在盜獵預防方面,墾管處與保安警察隊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於今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佈線及情搜作業,針對本案也將調閱周遭環境之監視系統查察。
墾管處指出,而梅花盜獵在國家公園內,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規定,任意獵捕動物處3000元罰鍰。另本案恐涉及非法持有槍械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