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求處28年半 游盈隆點2罪名「證據相對充足」:恐怕在劫難逃

圖爲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拍到一頭白髮被提訊(左),與2014年1月在迪化街發春聯(右)的模樣對比。(中時資料照合成,姚志平、郭吉銓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臺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公益侵佔罪、背信罪,共求刑28年6月,引發外界熱議。對此,臺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感嘆,柯文哲有如「臺灣政治史上的一顆流星」,他並點出,檢方指控的公益侵佔及背信等罪名證據相對充足,「恐怕在劫難逃」。

臺北地檢署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起訴柯文哲,另對滯留海外未歸的「橘子」許芷瑜依法發佈通緝。檢方表示,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知情的「橘子」保管,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爲仍持續積極進行。

「臺灣政治史上的一顆流星」?游盈隆2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身爲在野黨主席,又曾在今年總統大選中獲得369萬票,柯文哲無疑是臺灣重量級的政治人物,如今他遭遇重大司法案件,對他個人及所屬政黨自然是極大的打擊,柯的政治是否生命結束?民衆黨能否屹立不搖?都是時下臺灣社會最關心的問題。

游盈隆直言,北檢這次對柯文哲求處重刑,刑度之重超出一般人想像,其中最重要的涉嫌收賄證據,因時、地、物都不明確的情況下,北檢只能說是基於合理懷疑而加以起訴,這部分在地院論辯時將成攻防重點,而法院是否全盤接受檢方指控,還很難說。不過,游盈隆也提到,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疑雲對其個人形象和信譽之傷害,並不下於京華城案,面對檢方所指公益侵佔及背信等罪名,「證據相對充足,恐怕在劫難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