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起訴》京華城弊案移審庭抽籤 承審法官名單出爐
京華城弊案移審庭,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公開抽籤,由55期法官楊世賢審理。(賴佩璇攝)
臺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京華城弊案,認定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放寬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收賄1720萬元、另侵佔柯及民衆黨政治獻金共6834萬多元,挪用衆望基金會款項支付員工薪資827萬多元,合計侵佔、貪污共9381萬多元,圖利威京集團121億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刑法》公益侵佔、背信罪起訴,檢方累計共求刑28年6月。本件檢方移送卷宗共148宗,臺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抽中受命法官爲許芳瑜(52期)、刑19庭審判長江俊彥(39期)、陪席法官楊世賢(55期)。
臺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表示,本案是由重金庭承辦的案件。重金庭庭長吳承學說明,法院收到案件後會把案件分成一般案件或是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除非是經過院長覈定的重大矚目案件纔會用手動抽籤。如果是被分爲金融案件的話,一律都是用手動抽籤,本件是分爲金融案件。
吳承學指出,金融庭承審的案件有四大類,首先是包括銀行法、證券交易法等金融十法的金融犯罪案件,還有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以及貪瀆加洗錢這類案件,最後是院長覈定的重大矚目案件,如果認爲有需要進金融庭的話,也是由金融庭來審理。
吳承學表示,本件因爲檢方起訴的法條有貪污治罪條例加上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貪瀆加洗錢的案件,由金融庭審理。本件因爲洗錢的金額及公益侵佔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是分「金訴」案件來分案。金融庭總共有1位庭長、3位審判長及8位法官,分案要點是庭長及審判長不參與分案,所以是由8個法官下去分案,剛好一人一支籤,由8支籤來抽本案的承審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