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師團已提抗告 民眾黨提3聲明:全力支持
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民衆黨表示,稍早律師團已將抗告送達,民衆黨全力支持辯護律師提起抗告,並提出3點聲明,其中包括柯前主席並沒有逃亡之虞;並沒有串、滅證之可能;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未充分慮及柯前主席在訴訟上防禦權的保障、雙方武器對等平衡。
聲明指出,柯的妻子陳佩琪早在去年6月24日就已預訂8月30日晚上出發前往美國行程,後來因8月30日當天遭檢廉搜索約談,纔沒有啓程,相關行程早在6月24日就已確認,機票也包含返國行程,顯見其根本沒有逃亡之意,更沒有逃亡之虞。再者,柯文哲爲本黨前主席,對黨影響舉足輕重,就維繫黨務運作至爲重要,絕無逃亡海外之可能,況前已繳付7千萬元保釋金,且爲方便探視及陪伴其高齡93歲、臥病在牀且陷於昏迷的老父,柯也願意配戴電子腳環及使用手機回報。
其次,民衆黨質疑,如何能以此直接認定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既然稱顯有事實足認柯文哲與其他被告及證人相互勾串,「試問勾串的事實在哪?證據又在哪?如此認定卻未憑證據,根本形同臆測!」單單持有通訊設備,如何可直接認定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進行勾串?所憑之事實與證據究竟何在?如此認定顯然僅是出於懷疑、臆測,顯然率斷!
民衆黨表示,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未充分慮及柯前主席在訴訟上防禦權保障、雙方武器對等之平衡,及羈押是極端限制人身自由之最後手段,如此不僅有違憲法保障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在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下所爲之裁定將更難昭社會公信,「本黨支持柯前主席依法提出抗告,以捍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