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辭主席聲明」藏貓膩 民衆黨陷兩難

▲柯文哲本週起訴,上週獲准將辭職聲明交給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黨內大老林富男及立委黃國昌已開會因應。(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柯文哲自稱「一人政黨開始,不能一人政黨結束」,上週獲法官裁准將辭黨主席的聲明交付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雖被黨內慰留,但他所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2大弊案,正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追訴,還有北士科等4案要對他究責,如今想卸下黨主席一職的他,似乎也難以立即如願,柯文哲與民衆黨未來將何去何從?恐怕只能聽天由命。

柯文哲是向法院聲請「交付辭職聲明給臺灣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獲准,至於準不準辭,是柯與民衆黨之間的事,知情人士指出,法院是否裁準柯文哲解除禁止通信籤辭職聲明,首先要考量柯文哲籤聲明交給周榆修是否爲有效的法律行爲,若無效,就會駁回,因此要先看民衆黨黨章對於辭職的規定,比方說,若黨章規定「黨主席辭職要親自當面向黨代表提出」,因柯文哲遭羈押,不可能親自當面請辭,柯文哲的聲請就會被法院駁回。

因民衆黨章只有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方式,法官認爲,依法理,柯文哲親筆簽名聲明請辭的書面送給黨秘書長後,即是「意思表示到達,生辭職效力」這是指柯交辭職聲明給周榆修時,就可以傳達有效辭職意思,並非代表辭職生效,民衆黨要不要準柯文哲辭,法院無權干涉。

法院裁準柯文哲「交付臺灣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至於柯文哲何時將聲明寄給周榆修?以何種方式交付?辭職是否成立?若柯文哲想過一陣子再辭,可不暫不將聲明交給周榆修?也都是柯可以自行決定的事,法院無權干涉。

知情人士指出,柯文哲9月5日遭羈押禁見後,對於關鍵金流等問題多以「我不知道」、「無法回答」迴應,說自己在結婚第一晚就把存摺及印章交給太太陳佩琪,不然就要吵架,強調自己不管錢,並指他遭政治迫害、羅織罪名,還表示自己是228事件受害者家庭出身,當年他阿公被國民黨抓去,如今他被抓,「真的是臺灣的悲哀」。

此外,柯文哲也強調自己是醫生,都在救人,不會害人,也不會貪污,並說:「難道醫生會爲了賺錢就多割病人一塊器官嗎?」但他的這套供詞,反成爲避重就輕、不敢面對案情的鐵證。

民衆黨人士指出,近日黨內討論柯文哲起訴後的答辯方向時,針對柯經常說前總統李登輝生前曾交代他,臺灣要有兩個本土政黨,要柯努力,以及民衆黨要活過十年,以利和民進黨競爭,強調柯的所作所爲是爲了臺灣第三勢力的長期存在,而不可能貪污。

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一再否認犯罪,但專案小組掌握柯市府2017年前曾舉辦居住正義論壇,討論京華城放寬問題,當時於晶華酒店會場舉辦,柯文哲一開場就表示「問題如果不解決,以後問題就會解決你!」並提到「放手就會有百億的問題」,沒想到,柯文哲後來態度大轉彎,先是通過560%容積率,後來還暴增至840%,形同自己打自己嘴巴,這段論壇談也將是柯文哲「明知違法」的起訴關鍵證據之一。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爲無罪。

更多鏡週刊報導【封面故事】偵查終結 檢追星國密會沈慶京疑收賄 柯文哲身陷六大弊案【柯陷六大弊案】檢追柯文哲、沈慶京星國密會 查海外收賄金流【柯陷六大弊案1】檢廉查出逾12度密會小沈 柯文哲起訴後還要面對4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