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押不抗告 外界質疑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中)被控在臺北市長任內涉圖利京華城,昨遭押第五天,律師團發聲明指柯表明不抗告,尊重當事人意願。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臺北市長任內涉圖利京華城遭羈押五天後,決定不對羈押裁定提抗告。柯的律師團昨發聲明說,雖然律師團認爲羈押禁見的裁定存在認事用法違誤,但柯昨天律見時表明不抗告,因此尊重當事人意願。

刑事訴訟法法定提起抗告程序,應在裁定出爐後十天之內爲之;柯文哲本月五日遭羈押處分,最後抗告期限是十五日,因適逢週休日順延一天,最遲要在十六日以前提出。柯的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和蕭奕弘昨天發出共同簽署的不抗告聲明。

律師團:柯不願讓法院爲難

律師團表示,柯文哲於日前法院羈押庭時表明,因曾向法官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爲難,如遭羈押將不提抗告,請檢察官於兩個月羈押期間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會盡力配合調查。經律師團再次確認,確定不提抗告。

民衆黨表示,同一事證出現兩種極端不同裁定結果,加上近來檢方押人取供、入人於罪,配合特定媒體泄漏偵辦資訊,企圖操弄錯誤輿論對柯進行人格抹殺,讓社會大衆對於司法公正逐漸喪失信心,但柯文哲「不願讓法院有所爲難」,即便面對檢方濫權偵辦仍會全力配合調查,請司法單位秉持毋枉毋縱、無罪推定、公平審理的基本精神,儘速釐清真相。

「對他來講就是用實際行動,講說我跟你們槓上了,來吧,就查…」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昨接受網路節目專訪表示,柯在獲無保請回的第一次羈押庭上告訴法官,「如果會讓你爲難就把我押了吧」,顯然當下已做出決定;面對法律案件辦成政治案件,柯瞭然於胸且心有定見;檢方心證已成、態度清楚,如果證據充足就起訴,而不是一天到晚放消息。

抗告若被駁回恐不利白士氣

由於外界質疑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故意泄漏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帶風向,臺北地檢署昨天表示,絕無泄漏偵查,已主動分他字案調查偵辦京華城案過程中有疑義之處,以及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案由爲泄密罪。

柯文哲不提抗告,讓不少高院及地院法官鬆一口氣。法界人士研判,同案遭羈押的被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的抗告全遭駁回,被檢方視爲主導角色的柯文哲抗告成功的機會渺茫,抗告被駁回等於又被法院「認證一次」,對民衆黨士氣不利,因此乾脆不抗告。

法界:2個月內偵結有變數

法界人士指出,柯文哲在法定時限內棄守抗告權利,一可讓羈押效果放大,形成政治渲染力,二可取得政治「相罵本」抗衡司法,但要如柯期盼的二個月內偵結則有變數。偵查中羈押可延長一次兩個月,若檢察官認爲有延長羈押的必要而提聲請,仍由裁準羈押的法官呂政燁審酌有無延押必要,檢察官無義務按「祈使句」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