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12/31前會被起訴還是在看守所跨年? 前檢察官曝2關鍵

北院1日裁定,因在臺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案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延押2個月,圖爲柯當天被檢方提訊。(中時資料照,郭吉銓攝)

北院1日裁定,臺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案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延押2個月,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點出,重大案件的承辦檢察官,若在羈押期滿前才起訴被告,會被檢察長責罵,且爲了讓當年度未偵結案件少一些,檢察官通常會在年底前儘量起訴被告,所以他認爲,柯這次延押應不至於押滿2個月、發生在看守所內「跨年」的情況。

北院認爲,柯文哲經訊問後,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外,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釐清,再加上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所以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對於柯文哲是否會在看守所中「跨年」,吳宗憲昨(2)日在政論節目《TVBS戰情室》表示,應不至於發生這種狀況,首先,若檢察官將類似京華城案的重大案件,拖到被告羈押期滿前幾天才起訴,檢察長會罵人;再來,檢察官每年的管考日期在12月31日,爲讓當年度的未偵結案件少一點,檢察官們會盡量在那天之前儘可能決定是否起訴被告。

節目主持人錢怡君詢問吳宗憲,若按照他的說法,柯文哲年底前會被起訴嗎?吳沒有給出答案,只說如果自己是承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會在今年底之前就把案件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