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權大戰 企業最低稅負 將從12%調至15%

財政部於28日預告修正「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114年度起,將符合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門檻的跨國企業,在臺灣境內營利事業適用營所稅額自12%調高爲15%,其餘則維持12%。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全球搶課稅權大戰,臺灣終於邁出第一步。財政部昨天宣佈,全年收入達七點五億歐元(約臺幣二六六億元)的跨國企業,一一四年起最低稅負(AMT)稅率自百分之十二調高至百分之十五,估約卅六家加稅,一千多家中小型企業豁免,暫不受全球最低稅負制影響。

國內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分析,初步認爲主要受影響行業爲金融業、科技業,企業應注意兩種稅率計算方式的差別。

另外,「臺版晶片法案」產創條例第十之二條也規定有效稅率爲適用門檻,預計從一一二年度爲百分之十二、一一三年度調整爲百分之十五。條文雖另規定「一一三年度一定比率」可視情況報請行政院覈定爲百分之十二,但據瞭解,有效稅率將配合維持百分之十五。

財政部昨預告修正「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賦稅署表示,我國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百分之廿,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徵收率爲百分之十二,若營利事業享有較多租稅優惠,導致跨國集團在我國境內營利事業成員有效稅率低於百分之十五時,將產生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MT)補充稅,進而使我國稅收流入他國國庫的不合理情形。參考OECD的GMT規範,財政部公佈「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只要符合「GMT適用門檻之跨國企業集團」且「AMT徵收率低於百分之十五」的事業單位,將從一一四年開始,調高AMT徵收率至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