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勞斯:已連續多年以股份回購替代分紅

財聯社4月16日電,克勞斯在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已注意到部分媒體提到公司連續19年未分紅。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公司連年虧損,不具備現金分紅條件,公司對此表示抱歉。公司已連續多年以股份回購替代分紅承諾方式、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並註銷。參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關於“上市公司以現金爲對價,採用要約方式、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視同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納入現金分紅的相關比例計算”的規定,公司在努力改善運營管理、提振業績的同時,也在以不同方式回饋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