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被控性騷擾 遭臺積電關卡禁入廠區工作
臺南一名在臺積電工作的外包商員工阿德,被公司的員工散佈他性騷擾,而導致他被關卡無法進入臺積電部分廠區工作。(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在臺積電工作的協力商員工阿德(化名),因爲與同事小美(化名)的糾紛案賠償2萬元後,被公司的員工散佈他性騷擾,而導致他被關卡無法進入臺積電部分廠區工作,進而損及名譽與工作權,阿德憤而向原公司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70萬元。然而,法院判決駁回其請求。
阿德主張,他曾於2022年與當時同公司的員工小美因小事起爭執,而遭小美控告性騷擾,案件最後調解成功;但卻導致臺積電以不實的流言爲由,通知阿德關卡,禁止他進入臺南3個廠區工作,重挫其職場聲譽及工作權利。阿德認爲,此事應由原本的公司主管層級員工負責,進而提出精神慰撫金賠償30萬,後來追加40萬並要求小美調職的訴求。
對此,原公司反駁,強調自始未曾對臺積電陳述任何有關阿德或小美的事項。原公司指出,阿德於2020年便已離職,所謂不實流言並非由其現任員工散佈,且阿德無法舉證證明臺積電實施關卡的具體原因。至於小美是否私下向臺積電陳述,亦屬其個人行爲,與公司無關,原公司不須負連帶責任。
臺南地院審理後認爲,阿德無法具體指出原公司或其員工的侵權行爲,相關證據亦不足以證明臺積電因不實指控對阿德實施限制。此外,阿德追加請求的40萬元賠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時效,該部分亦無法成立。最終,法院判決駁回阿德的全部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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