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慧榮中止與邁凌合併協議 申請國際仲裁討賠償

慧榮科技認爲,由於美商邁凌之蓄意重大違約,致使合併未能於2023年8月7日(最終交易截止日)前完成,慧榮科技將保留所有依合併協議或其他所賦予慧榮於契約上、法律上、衡平法上以及其他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美商邁凌請求賠償慧榮科技,因美商邁凌之蓄意重大違約而遭受,遠超出合併協議所規定終止費數額之重大金錢上損害。

慧榮科技總經理暨執行長苟嘉章表示,由於慧榮業務反彈、資產負債表的強健實力,以及慧榮持續致力於向股東提供資本回報,將恢復年度股利政策。慧榮科技任何股利發放之決定,以及發放知時間與數額,將由董事會全權決定之,並將取決於多項考量,其中包括股利支付是否符合股東之最佳利益、業務前景、營運成果、可用資金及未來資金需求、財務狀況、法律要求及其他董事會認爲相關之因素。

慧榮科技委任之法律顧問,威嘉律師事務所之合夥人Tim Gardner評論如下:

美商邁凌企圖終止其與慧榮科技所簽訂的合併協議之舉,將成爲依雙方協議中約定,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就重大損害賠償所請求進行仲裁之標的。美商邁凌爲終止合併協議所自稱之理由─慧榮科技遭受重大不利影響(「重大不利影響」),在買方在最後一刻退出合併協議的情形,並依對於重大不利影響議題之準據法,即美國德拉瓦州法之解釋下,實屬在諸多前案中已遭否定之藉口。慧榮科技將全力請求取回遠遠超過終止費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