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轉型爲數位發展部 立院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中規範,行政院下設置14個部會,刪除現有的科技部,新設數位發展部。

另外,行政院下原有8個委員會,新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共有9個委員會。

行政院修法說明中指出,整合政府有關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5大業務,成立數位發展部。另爲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畫,配套將科技部調整爲具跨部會協調功能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