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至極!上千只鯊魚遭割鰭棄身 違規魚翅卻無法沒入

農業部漁業署19日派檢查員到現場偕同海巡人員針寺「金○○66號」開艙檢查,經卸魚檢查逐一過磅,發現有未依鯊魚漁獲處理規定以鰭綁身或標籤標示方式處理袋裝鯊魚翅,查獲涉嫌割鰭棄身違規鋸峰齒鮫(水鯊)魚鰭重量達6510.6公斤(約上千只)。(漁業署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農業部漁業署19日派檢查員到現場偕同海巡人員針寺「金○○66號」開艙檢查,經卸魚檢查逐一過磅,發現有未依鯊魚漁獲處理規定以鰭綁身或標籤標示方式處理袋裝鯊魚翅,查獲涉嫌割鰭棄身違規鋸峰齒鮫(水鯊)魚鰭重量達6510.6公斤(約上千只),漁業署將於完成相關事證調查後,就違規事項依遠洋漁業條例核予50萬元至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收回其漁業證照2年以下之處分,至於違規的魚翅則無法沒入處理。

漁業署表示,鑑於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於2023年8月31日發佈2023年度提交該國國會之「國際漁業管理改善雙年度報告」,即指出我國有9艘漁船於2020年及2021年在中西太平洋水域涉嫌將捕獲鯊魚割鰭棄身,違反鯊魚應全魚利用等保育規定,再將我國列名涉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爲。

漁業署重申,鯊魚漁獲割鰭棄身行爲嚴重傷害國家及產業形象,損及守法業者利益。我國推動鯊魚漁獲鰭不離身措施多年,對少數不肖業者無視法令,將依法重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