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煙吃煙!國家菸草專賣局原局長凌成興被決定逮捕

正義網記者5月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凌成興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

曾不到30歲任市長

退休5年後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凌成興出生於1957年10月,江西上高人,曾任上高縣委常委、副縣長,豐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江西省經委副主任等職。值得注意的是,1987年3月,凌成興擔任豐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時,還不到30歲。

1992年8月起,凌成興先後擔任江西省菸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江西省省長助理、江西省經貿委主任等職。2001年,凌成興任江西省副省長,後還兼任過省國資委主任。2006年,他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2013年5月,凌成興擔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當年6月,任中國菸草總公司總經理。2018年7月卸任退休。

2023年10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凌成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此時凌成興已退休5年。

靠煙吃煙、收錢斂財

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2024年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凌成興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接受他人提供的生活服務保障;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爲親屬在入職入學等方面謀取利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爲親屬在交通、醫療方面謀求特殊待遇;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屬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靠煙吃煙、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工錄用、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凌成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凌成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 作者:楊曉】